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Google 被韓國罰款 13.7 億港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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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透社報導指今次是韓國當局有史以來,罰款金額第 9 高,懲罰的原因與 Google 跟 Samsung 和 LG 等廠商簽署的合約,限制廠商不可以推出經修改的 Android 系統手機和裝置有關。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指簡稱 AFA 的反碎片化協議,讓 Google 達到反競爭的優勢,並確保他們在流動系統市場持續擁有支配地位。
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禁止 Google 跟手機、平板、智能電視和智能手錶等廠商簽訂任何類似的協議,同時在不涉及 Google 服務的情況下,允許廠商推出經修改 Android 系統的裝置,據悉 Alphabet 已經表明會就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的裁決上訴。
資料來源:androidpolic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