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述本地傳媒報導,律政司今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,禁止任何人在網上,包括 Telegram、連登、WhatsApp 等發佈煽動他人使用暴力的言論,例如傷害他人或者進行破壞等,而法院亦好快批出臨時禁制令,有效期至 11 月 15 日。
而事實上,即使法庭沒有批出禁制令,這種行為一旦被揭發,本來就都一樣是犯罪,而法庭今頒發臨時禁令,網友又認為是否真的有用呢? 留言討論下啦!
31/10 20:20 LIHKG Facebook 宣佈:
有關香港對網上平台發出臨時禁制令事宜
LIHKG 管理團隊從網上新聞媒體得知,香港律政司司長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,禁止任何人非法於網上論壇及通訊軟件發表煽動暴力言論。
本討論區目前並未收到由香港法院發出之禁制令,亦未掌握其確實內容,故此未能作出評論;當有最新消息後將會另行公告,用戶請密切關注本討論區所發佈之最新消息。
管理團隊在此促請香港政府聆聽市民訴求,勿以打壓方式解決提出問題的一方,損害香港國際聲譽。